壹佰网|ERP100 - 企业信息化知识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59|回复: 4

委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要注意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14 07: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如果您注册时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QQ: 83569622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委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要注意什么?

该贴已经同步到 纵横四海的微博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4 07: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会计制度上对1271受托代销商品科目的规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企业代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本科目,按接收价,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额(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接收价(或售价),贷记本科目,按接收价与售价的差额,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额(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营业成本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按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月度终了应分摊已销代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受托代销商品的接收价或售价。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4 07: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会[1993]83号
(二)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7.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1271受托代销商品科目的说明,基本上照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只作了个别文字的修改,取消“寄销”两字,把采取手续费方式的分录“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改为“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明显与财会[1993]83号存在差异。

我认为不论是以收取手续费方式和不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凡是发生销项税额的会计事项销项税额与相应的收入应同处于同一个会计分录中,以手续费结算的贷记其他业务收入,非手续费结算的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手续费结算的手续费体现在其他业务利润中。非手续费结算的进销差价体现在主营业务利润中。

发表于 2011/10/31 08: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1/1 16: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努力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壹佰网 ERP100 ( 京ICP备19053597号-2 )

Copyright © 2005-2012 北京海之大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器托管由互联互通
手机:13911575376
网站技术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83569622   广告&合作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27675401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634043306   咨询及人才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138011526

GMT+8, 2025/11/29 11:31 , Processed in 0.015156 second(s), 1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