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佰网|ERP100 - 企业信息化知识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91|回复: 2

全程电子商务行业第一宗维权案进入司法程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26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如果您注册时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QQ: 83569622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在业界里炒得沸沸扬扬的金算盘与金蝶全程电子商务之争10月18日再次升级:金算盘采取了法律手段,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向法庭递交诉状。金算盘认为金蝶传播的信息致使了部分用户对金算盘的宣传真实性产生怀疑,损害到了金算盘的商业信誉及商业利益,误导了社会公众,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此前,金蝶在2007815发布其全程电子商务战略,以及后续的宣传过程中,高调宣称自己吹响了“中国管理软件全面进军全程电子商务的第一声号角”。而金算盘称,在2006727金算盘就发布了自己的全程电子商务战略和产品。

金算盘称而金蝶的这一系列举动,使得一些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反而对金算盘的宣传产生了怀疑,严重伤害了金算盘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并给金算盘的用户造成了极大困惑。同时,金蝶发布的有关战略与金算盘全程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极其相似”,有抄袭、剽窃的嫌疑。

另外,今年921日金蝶发给金算盘的一份法律函件中说,金蝶重点强调“‘全程电子商务’是通用名称,并非任何人的知识产权,任何人都不能据此主张任何权利”。而就对于金算盘所指的虚假宣传全程电子商务“第一家”的疑问,却只字未提。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日前向外界宣布:因金蝶至今未停止相关的不当行为,金算盘已于1018正式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将金蝶告上法庭。由此,我国全程电子商务第一案也就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发表于 2007/10/26 14: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通过剽窃别人的成果,并进行虚假宣传.真是太卑鄙了~~~`
发表于 2007/10/29 14: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说这个事啊 ,金算盘适可而止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壹佰网 ERP100 ( 京ICP备19053597号-2 )

Copyright © 2005-2012 北京海之大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器托管由互联互通
手机:13911575376
网站技术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83569622   广告&合作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27675401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634043306   咨询及人才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138011526

GMT+8, 2025/11/29 23:54 , Processed in 0.012315 second(s), 1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