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的定义最早是由Garter Group Inc.提出的,Garter认为ERP包括了四个方面:软件功能范围(超越了MRPⅡ范围的集成功能)、软件应用环境(支持混合方式的制造环境)、增强软件功能(支持能动的监控能力和提高业务绩效)、增强软件支持技术(支持开放的客户机/服务器计算环境),但这仅仅是从功能的角度做出了概括,并未给出ERP清晰的定义,也直接导致了在理论界和企业界层出不穷的理解和描述。因此也就造成了ERP被不断引申、扩大和混淆,甚至把财务软件、进销存管理软件以及很多低端软件都归到ERP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