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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内税和价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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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0 09: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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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和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凡是税款包含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之中的税即为价内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和营业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支付价款时,该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商家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因为商品的定价是一种含税价格。凡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即为价外税。如增值税,其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需要支付约定的价款外,还须支付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这二者是分开记载的。
不管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税款都需随商品交换价值的实现方可收回。但是价内税形式较为隐蔽,不易为人察觉,所以给人的税收负担感较小。由于价税一体,税收的增加必然影响到商品的价格,并可能对生产和消费产生连锁反应,最终还有可能危及税基的稳定增长。此外,由于征收价内税的商品的特殊定价机制,随着商品的流转还会出现“税上加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且流通环节越多,问题越严重。相比而言,价外税的税款是独立于商品的价格的,且形式公开、数额固定,很容易在人们的心理上产生较大的税负压力。但是价外税对价格的影响较小,是一种中性的税收,加之转嫁渠道安全流畅,不存在重复征税等问题,所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成为越来越多国家流转税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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