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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日本应该无条件立即释放我们的英雄船长!向远在异乡的船长致敬,衷心遥祝中秋快乐! 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保卫钓鱼岛,实际上就是在阻挡小日本一道觊觎我领土领海的贪婪的目光,更是保卫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捍卫炎黄子孙的尊严,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我们不能有任何让步。
从古至今,钓鱼岛和它周边的小岛,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行政上归台湾管辖。钓鱼岛群岛是由中国人首先发现和命名的。中国和琉球历史文献的记载都说明钓鱼岛群岛是中国人首先发现和命名并予以管理适用的,而且钓鱼岛群岛自古以来作为中国的领土早已得到周边国家的承认。据史料记载,最早发现钓鱼岛的是明朝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节杨载。1372 年,明朝册封使节杨载奉命出使琉球,钓鱼岛位于杨载必经的航道上,杨载的船只停靠在钓鱼岛,并第一个驻足该岛。《明史》中正式记载有“正使杨载册封琉球国王察度”,明朝皇室档案《明实录》中录有“杨载持诏谕琉球国”诏书的全文,证明杨载确实是明朝册封使节。有关钓鱼岛群岛的文字记录最早可追溯至15 世纪初,那时的中国渔民航海记录中已经有了“钓鱼屿”、“赤屿”等名称,在一本名为《顺风相送》的作为我国古代民间航海指南的书中,在记述福建往琉球航道航路时首次明确的记有“钓鱼屿”、“赤屿”等名称。年代清楚的有关钓鱼岛群岛的中国文献有1534 年从中国福州东渡去琉球的、明朝皇帝的册封使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自明代起就对钓鱼岛群岛实施了有效管辖。明代的历史文献中有中国古代政府对钓鱼岛群岛进行军事防守的记载,1562 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主持编纂的《筹海图编》(上有1561 年的序文) 记载了当时防御侵寇的战略战术和要塞哨所的配置,以及兵器舰船的制造方法。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形成当时中国和琉球之间的自然分界。清朝的第二任册封使汪揖于1683 年出使琉球,在他的使记《使琉球杂录》有详细记载,除汪揖使录外,在1756 年使琉球的周煌的《琉球国志略》、1800 年出使琉球的李鼎元的《使琉球录》及1808 年出使琉球的齐鳗的《续琉球国志略》中都有记载。1756 年赴琉的周煌在其《琉球国志略》第十六卷中提到汪揖“问沟之意,曰中外之界也。”证实了赤尾屿以西的钓鱼岛各岛皆为中国领土。除了中国方面的历史证据之外,日本和琉球方面的文献也证明钓鱼岛群岛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当算1785 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他是以中国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依据的。琉球方面,琉球王府权威史书———向象贤的《琉球国中山世鉴》(1650 年) 也采用了中国明朝册封史陈侃的记述,称久米岛是琉球领土,而赤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它随台湾被割让给日本。但无论是1943年中、美、英签订的《开罗宣言》,还是1945美、英、苏签署的《波茨坦宣言》,都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边的澎湖列岛和钓鱼岛,要归还给中国。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回到中国怀抱。但是1951年,日本和美国沆瀣一气签署了一个《旧金山和约》,在没有中国政府参与的情况下,直接把钓鱼岛划给了日本。这就是日本宣称的对钓鱼岛拥有所谓主权的法理依据,实在是荒谬!美国和日本之间的单方面的双边协议,将把一个在1945年日本战败之后已经归还给中国的领土,重新又划给日本,实在荒唐!当时中国政府以及中国台湾地方当局都曾提出严重抗议。在日本取得钓鱼岛的所谓“施政权”时,其并未取得钓鱼岛的主权。并且,日本政府曾于1952 年与中国台湾当局缔结了归还钓鱼岛主权的《华日和约》,虽然台湾当局无权代表中国政府缔结国际条约,但依据该条约我们却完全可以肯定看到:小日本已经完全承认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应该自强,积极进取,从我做起!从我们的本职工作做起,特别是我们年轻人更应该奋发图强,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深刻地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国家的强大才能赢得真正的尊重,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最好的爱国,个人不断追求卓越,也是推动国家强大的力量之源! 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我们个人的绵薄之力!团结就是力量!中国,加油!中国,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