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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年盘亏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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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4: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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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年盘亏200万 增值税34万,你们在公司里用盘亏单,还是生产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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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2: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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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也就是说,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该将进项税额转出,而由于计量收发差错而形成的存货短缺,因属于正常损耗,其进项税额无须转出。

发表于 2011/11/3 22: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我企业在对库存货物进行盘存时,某月出现盘盈,某月出现盘亏,当地税务机关要对发生的盘盈和盘亏分别计算补征增值税,请问这样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答: 按照现行增值税法规的规定,存货盘盈不构成应征增值税行为,因此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不需缴纳增值税,但在实现销售时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另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盘亏货物经核实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按规定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发表于 2011/11/3 22: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详述:如果一个企业在盘点时,发生A材料盘亏,而B材料盘盈,盘盈大于盘亏,请教A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

答复:如确认A材料为非正常损失,则A材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发表于 2011/11/3 22: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财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分录
http://luntan.ERP100.com/forum.p ... 05319&fromui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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