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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关于PE或LP件的设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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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9 08: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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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870版的存货档案中的MPS/MRP界面的供需政策,系统默认的只有PE和LP件,系统是不是只支持这两种供应方式,如果不是,能在哪个地方新增供应方式?
发表于 2008/10/14 22: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供需政策:各存货的的供应方式,可以选择PE或 LP。本栏位为主生产计划及需求规划系统,规划计划订单之用。对应存货在'现存量'表中有记录则不允许'LP、PE'转换.
PE(Period):表示期间供应法。MPS/MRP计算时,按设定期间汇总净需求一次性供应,即合并生成一张计划订单。此方式可增加供应批量,减少供应次数,但需求来源(如销售订单)变化太大时,将造成库存太多、情况不明的现象。若供需政策采用PE,则可在'供应期间'栏位输入供应期间天数。
LP(Lot Pegging):表示批量供应法,按各时间的净需求分别各自供应。所有净需求都不合并,按销售订单不同各自生成计划订单。此方式可使供需对应关系明朗化,库存较低,但供应批量可能偏低,未达经济规模。若供需政策选用LP,则可选择'是否令单合并'栏位。
举例说明:
如存货A,当MPS或MRP展开时的净需求有三笔,4/01需求100、4/10需求200、4/20需求150。若该存货为自制件、提前期为固定40天,则(假设不考虑工作日历,事实上应依工作日历推算订单的到期日):
供需政策 供应期间 MPS或MRP展开后,计划生产订单为:
PE 30天 只有一张生产订单,即4/01应完成 450件
LP 无 三张生产订单,即4/01应完成 100件、4/10应完成200件、4/20应完成150件
供应期间:若供需政策采用PE,则可在本栏位输入天数。如果净需求的日期落在设定的供应期间内,则合并为一张计划订单。
是否令单合并:当供需政策为LP时,可选择同一销售订单(不同行号)的净需求是否予以合并。
例如:有两个产品A及F,其物料清单如下,括号内为全部提前期。   
销售订单#1订购A,另一销售订单#2订购F,在B、C、E的不同提前天数之下,B会有4个不同需求日期,假设如下:
(1) 7月20日 100件"销售订单#1
(2) 7月15日 150件"销售订单#1
(3) 7月12日  80件"销售订单#2
(4) 7月 8日 200件"销售订单#2
(1)若B的供需政策为LP,并选择令单合并,则上述4项需求并成二:7月15日250件、7月8日280件。
(2)若B的供需政策为LP,而不选择令单合并,则上述4项需求维持不变。
(3)若B的供需政策为PE,而供应期间为10天,则上述4项需求并成二:7月8日430件、7月20日100件。
(4)若B的供需政策为PE,而供应期间为 5天,则上述4项需求并成三:7月8日280件、7月15日150 件、7月20日1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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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08: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8/10/20 16: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8/10/21 09: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两个政策都不这么样,,配置起来很烦,不过我也没遇到更加好的方法,自己也想不到
发表于 2008/10/21 18: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了

继续了
发表于 2008/10/22 23: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现在的做法是成品及半成品选LP,原材料选PE,当然也有例外,如经常需要备一些库存的半成品我们也是PE,不然绑定、释放太烦了,何况在途的自由LP件没法跟新销售单绑定。会造成LP件MRP运算数量偏多,库存量过多。
发表于 2009/5/7 09: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供需政策为‘PE’时,是否一定得输入‘供应期间’呢?如果不输会有什么影响?
发表于 2011/8/13 23: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物料,既需要PE供货模式,也需要LP供货模式,那该如何定义此类物料的供需政策呢?如平时按pe,有大单时按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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