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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生态旅游路在何方? (Where is the Way for Community Eco-tourism) 文:范鸣晓 随俗旅行俱乐部
引子 早晨9点,吹皮开着他新换的二手“长安之星”来到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准备接待两位“外国客人”。车里装着刚刚在市场买的菜和肉,以备为客人在山上徒步过夜准备“大餐”。这两位外国客人准备徒步行走两天,在哈木谷村后的雪山、峡谷、草甸、牧场、森林中寻找心中的“香格里拉”。 这样的场景,吹皮已经重复很多次了,但吹皮也不能确定自己在干的是不是生态旅游,只是觉得自己比那些在山上偷着砍树卖钱的要好。“我们又不砍树,也不乱扔垃圾,游客体验的也是原生的自然环境,虽然赚的不多,但好在细水长流还是可以的”,谈起生态旅游,吹皮总是这样说。 哈木谷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早在2003年就在一位退休干部的带领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支持下搞起了生态旅游。6年过去了,如今仍然在搞生态旅游的村民就只剩下吹皮等少数几家,村民的生活状况与6年前相差无几。这与当初所期望的通过发展生态旅游保护自然,并以此提高生计的目标似乎还很遥远。这6年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如何才能真正让社区生态旅游成为偏远地区农村发展的选择之一?
概念阐释
“生态旅游”一词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生态旅游特别顾问H·Ceballos Lascurain于1983年首先提出的,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由于中国绝大多数自然环境保存完好的地区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生态旅游被很多组织和机构认为是解决国内偏远地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这种基于农村社区基础上的生态旅游活动,被称为“社区生态旅游”。
来自哈木谷的艰难尝试 哈木谷,藏文意为“古老的村庄”,位于纳帕海西南角,历史上就是水草丰美之地,是茶马古道上重要的养马驿站。纳帕海,纳西语为“森林边上的海子”,然而非理性的开发却使得这片“森林边上的海子”只剩海子,不见森林。作为国际濒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重要越冬地的纳帕海却是高原新城香格里拉县城的污水排放之地。然而,基于保护环境和社区发展的考虑,2003年,世界自然基金会开始支持哈木谷村进行社区生态旅游尝试。 一方面哈木谷村民在一退休干部和两个喇嘛的带领下每户集资1000元,成立了哈木谷民间自然文化保护协会,作为哈木谷社区生态旅游发展的运行机构,向导和马匹、马夫由每户轮转承担,收益按股份均分;另一方面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出资,村民出工、出料修建了2层木楼一栋作为游客中心和客栈,并修建了观鸟瞭望塔一座、保护协会办公室2间、高山营地2所以及进山的徒步道路,同时还请来鸟类专家为村民进行了鸟类知识培训;协会还规定了每日进入湿地观鸟的最高人数,以及进山垃圾统一处理的方法。一切似乎都非常美好,2005年,游客数量也达到了3000人,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市场是无情的,发展是有规律的。 一刀切的廉价市场定价不仅与高端的生态旅游目标客户脱节,同时也无法体现资源的珍稀程度,更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资源的保护;大锅饭式的民主轮转制既无法保证旅游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同时也埋下了发展初期“人多、蛋糕小”使得平均实际收益少的祸根;WWF作为非政府组织项目的短期性资助也决定了其无法在经营上给予哈木谷太多的帮助,草草的培训也无法从实质上提高村民的旅游服务品质。 经营的不善和市场的不成熟,不仅使得带头人心灰意冷,也让村民感到没啥意思,三年后,民间保护协会退还村民股金后散伙。 2005-2007年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研究会(CBIK)的“社区生态旅游网络”项目与美国高山研究所(TMI)的生态旅游项目又先后将哈木谷纳入项目范畴。然而不管是建网站或是制作宣传手册,始终无法给哈木谷的生态旅游发展带来实质性的变化。参与的村民也逐渐减少。
案例解析 问题的关键出在哪?笔者在观察哈木谷生态旅游发展进程中发现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社区生态旅游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但是否每一个偏远地区的农村都适合走这条路?从哈木谷的案例来看,当地社区生态旅游的启动显然没有考虑太多可行性的问题,更多的是怀着一个美好的愿望就开始干了。没错,哈木谷的旅游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村前是纳帕海湿地、村后有金刚峡谷的石卡、吉萨雪山,在人文方面也是一个“没有被开发”的“原生态”藏族村落,在外界旅游开发浪潮的影响下,村民也觉得搞旅游有钱赚,这不是挺好么?搞生态旅游还能有什么问题? 但是,生态旅游终究还是一种旅游活动,要通过这种旅游活动赚钱,就必须找到有这种需求的的游客,同时将这些资源转变成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只有产品被消费了才有收入,有收入才有可持续性。当然我们还需要考虑开发和销售这些产品的成本,包括资金和人力。最关键的是,是否有能够真正完成这些事情的人才。社区生态旅游绝不是异想天开就可以做成的。 作为一种农村传统经济模式的替代和补充模式,社区生态旅游的发展是否一开始就一定要“全村参与”?全村参与,按户入股,利益均分,轮转排班,很和谐的制度。那么这种制度在社区生态旅游发展的初期是否适用?哈木谷的案例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首先,即最核心的一点,虽然是全村参与和入股,但生态旅游并没搞出名堂来,所以没有那么多钱分。没钱分,日子久了自然各种想法就会产生,人心涣散;其次,轮转排班很难保证旅游服务的质量。如有的人家根本没马,轮到他家时也只得去借匹马来牵;至于生态解说那就更难办了,村里就只有一两个人能够解说。没人会解说,旅游服务质量就难以保证。
探索新模式 由上可见,在社区生态旅游发展的初期,特意强调在全村范围内的全面参与和利益均分,以及绝对公平的轮流排班制度并不是在每个地方都能适用。以下我们探讨一种社会企业结合农村旅游合作社的模式。 社会企业有两个核心内涵,一是社会价值,二是社会企业作为企业,需用运用正常的商业手段来谋取经济利益。农村社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村社区发展社区生态旅游最为缺乏的就是经营管理和市场推广的能力。从外部的支持力量来看,政府不会直接参与到社区层面的具体经营管理;一般的企业则追求利益最大化,容易脱离社区生态旅游的轨道,并且很难保证社区的利益分配;而对于非政府组织来说,具体的经营管理也并非其所擅长。 但社区生态旅游归根到底还是一种商业活动,所以用一种商业的模式去解决是有针对性的。首先,愿意通过生态旅游发展来改善生计的农户可以自行组织起来,能开车的开车,会牵马的牵马,有条件住宿的搞家庭旅馆,零散的农户最终以旅游合作社的形式出现与社会企业合作。其次,旅游业的社会企业协助农村社区进行社区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经营,并承担市场推广和销售的责任,同时也从销售中获取维持企业发展的利润,即一种“有良知的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首先企业会从商业的角度分析这个社区是否有发展生态旅游的潜力,能够真正做到保护环境并且有利可图;其次,企业有能力去了解市场的需求,并且找到相应的游客细分市场;最后,合作社的方式杜绝了“大锅饭式”的假民主,能够充分发挥村民的积极性。 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天然的局限性。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制度能保证企业不在发展过程中转移最初社会利益第一的原则,更多只能靠企业所有者和股东自身是否坚持社会利益第一的企业理念。这就使得在这种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一旦企业转变企业理念就很容易给社区、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这种模式在初期需要比较大的投入,投资的回收期比较长,不容易吸引社会资金的参与。社区生态旅游的特性决定,在一个村庄及周边区域内的旅游活动只能是少数人的旅游,过高的游客量将失去生态旅游的特性。这就使得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这类社会企业的盈利模式会受到限制。从引资角度来讲,这种模式更多是需要公益资金的注入。目前,这种针对社会企业的投资,在国内才刚刚开始。 最后,这种模式毕竟也还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究竟效果如何,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我们期望有更多的创新模式能真正在社区生态旅游的发展过程中出现,期待社区生态旅游之路越走越宽! 范鸣晓撰述于2010年,2月,3日; 电邮地址:heipi1203@msn.com。 《黑皮个人简历》 范鸣晓,男,31岁,汉。现居北京,常在香格里拉。
2001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2001-2003年
温州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编辑;
2003-2006年
北京神州新视点城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旅游规划师;
2006-2008年
土乡土色生态旅游发展工作室,与CBIK(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研究会)、TMI(美国高山研究所)合作云南滇西北地区生态旅游项目;
2008年至今创办随俗旅行。 附注:魏清钦本人于2010年,2月,11日。通过电邮,给吴江老师,发来以上,魏清钦本人的挚友,有关黑皮他的专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