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佰网|ERP100 - 企业信息化知识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326|回复: 15

Oracle ERP中应用,职责,数据组,请求组,用户等关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7 17: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如果您注册时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QQ: 83569622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Oracle EBS套件中,权限控制可以做的很好,就是因为做的比较活,可以在很多层次上对操作权限做控制。
例如-应用,指责,数据组,请求组,菜单,用户等,之间有很密切的联系。
个人感觉对这些关系的理解一直不是很清晰,比如一个职责,必须是在某一应用下面,并且要分配给这个职责一个数据组,是不是一个职责只能有一个数据组,但是一个数据组,可以多个职责公用呢?还有用户,菜单和职责等,他们之间应该有怎样的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7 17: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据组:
Oracle的文档中,数据组的定义是:数据组是分配给每个应用产品的 Oracle Applications Oracle 用户名列表。
如何理解这句话:定义一个数据组,实际上就是定义一些应用产品和Oracle数据库用户名的对应关系。这些对应关系,决定了一个用户,通过某一应用的职责,可以访问到的Oracle数据库表及其权限。
一个数据组下面,一般包括很多应用,且这些应用在同一个数据组中不重复出现。这些不同的应用,可以对应到一个Oracle用户名。(下面会截图给大家看,比较直观一点)。
在新定义一个职责(这里叫A职责吧)的时候,我们需要为这个职责A选择一个数据组,一般我们选择的是标准的数据组(standard)。然后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数据组中包含的某个应用分配给职责A(标准的数据组中,应用所对应的Oracle用户名为APPS,)通过给职责A分配这个标准的数据组的某一个应用,则户用通过职责A可以访问的数据,同Oracle数据库用户APPS访问到的数据是一样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7 17: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下来讲请求组,我们定义并发请求的时候,Oracle给我们的最直接的方式,是把请求和应用直接关联起来。没有直接把它挂到请求组里面。但是请求组的存在,是很有意思的。

请求组:

请求组的定义,只需要很简单的一句话:请求组,就是一些报表和并发程序(包括请求集)的集合。

请求组和应用的关系:
定义请求组的时候,我们需要给请求组限定一个应用产品(注意:一个请求组,从属于一个,且只能属于一个应用)

创建请求组:
在给请求组分配完应用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给他添加并发请求和报表了。因为上面所分配的应用的原因,你在请求部分给请求组添加请求的时候,下拉列表里,只能查询到所分配应用下面的请求、请求集和报表(也就是说,请求组所属的应用,决定了你能给请求组添加的请求和报表的范围)。

加深理解:
问题来了,既然请求组里面添加的请求,必须是属于请求组所在应用的请求或报表,那末使用请求组,能不能实现跨应用提交请求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在往请求组中添加项的时候,除了可以选择上面说的请求或报表之外,我们还可以选择另一个类型,即“应用产品“,如果你给请求组添加了一个应用的话,那末这个请求组里,就包括了此应用产品中的所有请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7 17: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批评指正 ~~~
发表于 2011/12/27 19: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2/28 0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发表于 2012/1/31 14: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发表于 2012/6/18 15: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2把刷子啊
发表于 2012/6/18 15: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菜单呢?
发表于 2012/7/4 12: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发表于 2012/7/9 20: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菜单呢?
谢谢!
发表于 2012/7/17 08: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不错
发表于 2012/9/12 10: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没有整体的概念,谢谢
发表于 2012/10/14 23: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学习了~
发表于 2013/1/10 15: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谢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13/3/9 16: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刚刚觉得这个有点模糊,不过看完了很赞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壹佰网 ERP100 ( 京ICP备19053597号-2 )

Copyright © 2005-2012 北京海之大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器托管由互联互通
手机:13911575376
网站技术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83569622   广告&合作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27675401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634043306   咨询及人才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138011526

GMT+8, 2025/11/30 05:17 , Processed in 0.017514 second(s), 17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