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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重分配”、“离职”都必须从“PA40事件”中进行维护。
凡调换单位、部门、科室、班组、职位、员工组、员工子组等,均要由事件“组织重分配”来完成。
信息集事件(FreeEIM)、组织分配(0001)中信息的记录数、每条信息的事件区间、内容都是应该相一致的。只有在组织结构调整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事件和组织分配这两条信息集中内容的不一致,并且是组织分配(0001)信息集多于事件(0000)信息集。
做兼职时,必须走人事事件“组织重分配”,输入新的兼职职位的同时,必须再次输入原先职位;并且二者百分比之和应为100。具体操作方法请看《用户手册_HR人事事件》。
维护“离职”事件时,信息的开始日期为止薪月的1日;职位应为“Default Position”,代码为“999999999”。
对于“离职”事件中“事件原因”(离职原因)为“退休”、“提前退休”、“退职”、“工伤死亡”、“因病死亡”和“意外死亡”的6种情况,都需要在“日期说明”里面维护“实际离职日期”。其中:“退休”、“提前退休”、“退职”的实际离职日期为发薪月的最后一天;而“工伤死亡”、“因病死亡”和“意外死亡”的实际离职日期即为死亡日期。
独生子女费是维护“家庭相关人员”信息中子女的信息,必须维护独生子女标识、出生日期,独生子女费会自动带到“经常性支付/扣除”中,并会自动定界在子女16周岁时的日期。
对于由于员工单位调动相关手续未办妥情况下,想阶段性中止支付独生子女费时,可在信息集“经常性支付/扣除”的“独生子女费”中采用复制,然后在“编辑”菜单中进行加锁,开始日期为需中止的开始日期,一旦此员工办完相关手续后,只需将进行加锁的“独生子女费”在“编辑”菜单中选解锁即可,开始日期不需修改,系统自动会将加锁时间段的独生子女费补给此员工。具体操作方法请见《用户手册_HR05薪酬管理》,对于不补发的可用定界方法。
缺勤信息一般只能是当月送上月缺勤情况,然后算当月工资,不能跨月超前,但是可以补送以前漏掉的缺勤信息。具体假期的维护请参见《ERP_HR薪资相关数据》文档。
对于离职人员,附加支付的补交必须输入,创建信息集日期为最后一个发薪月的1日,包括“基本养老个人支付”、“补充医疗个人支付”、“补充医疗公司支付”。不需要在工资状态中维护“工资发放运行到”这个字段。
对于休产假人员的保险补交,则在“附加支付”的“个人补交”子类型中进行维护。
对于当月工资奖金核算完成后,需新增或修改个人信息,都需采用创建新信息的方式,否则造成历史数据紊乱和以后数据的不可运行。
当从PA20、PA30、PPOSE、PPOME这几项功能退出时,这些功能界面左边的辅助窗口会留下操作员前一次操作查询的结果请大家在操作完毕后退出这些功能前,再执行一次比较简单的查询,比如说:点击“检索项”,在跳出的窗口中“带名称”一栏输入“1”,那么在下面的搜索结果窗口中就会出现一条信息。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下次再进入该功能界面时系统要运行很长的时间来重新完成上次的搜索。
上个月20日到这个月的8日,由人事专职维护系统的人员主数据;当月的1日到19日,由薪酬专职维护系统的薪酬数据。
工资核算的日志里会统计当月离职的人员,而在报表查询里不统计这些离职的人员。所以当跑工资的时候人数统计有可能和报表查询的人数统计有可能不一样。
如果不让某一个员工回算前几个月的工资,且该员工前几个月没有核算工资,可在菜单“实用程序”中的“变更工资核算状况”(工资状态0003),定义“最早个人追溯核算日期”为:发薪月的1日,其余日期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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