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佰网|ERP100 - 企业信息化知识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64|回复: 2

创建成批分配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25 14: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如果您注册时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QQ: 83569622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您可以创建新的“成批分配”批或复制现有批。前提条件


      [img=16,17]mkMSITStore:C:\Documents%20and%20Settings\User\桌面\11i中文帮助\11i中文帮助.chm::/htm/GL/ZHS/t_chkbox.gif[/img]   过帐日记帐以确保分配成本集的现有余额是当前余额。
   要创建成批分配批,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定位至“定义成批分配”窗口。

    2. 输入“成批分配”批的“名称”。

    3. 在“余额类型”弹出式列表中,选择“实际”或“保留”作为成批分配批中所使用的余额类型。

    4. 为“成批分配”批输入“说明”。

    5. 选择“公式”,以输入“成批分配”公式。

    6. 在输入公式之后,请保存您所做的工作。

    7. 选择“全部验证”以验证批以及所有先前未验证的批。如果未验证所有批,则在关闭“定义成批分配”窗口时,总帐管理系统会询问是否需要验证所有未验证的批。

    8. 检查成批分配批的验证状态。

    9. 使用成批分配公式生成未过帐的日记帐批。
建议:您可以根据计划生成成批分配。请参阅:计划分配或成本分配批日记帐自动编制
   要复制现有的成批分配批,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定位至“定义成批分配”窗口。

    2. 为新“成批分配”批输入“名称”。

    3. 选择“自动复制”按钮,然后选择要复制的“成批分配”批。

    4. 根据需要更改“余额类型”。

    5. 为新“成批分配”批输入“说明”。

    6. 选择“公式”,以修改复制的“成批分配”公式。

    7. 在修改公式之后,请保存您所做的工作。

    8. 选择“全部验证”以验证更改后的批。

    9. 检查成批分配批的验证状态。

    10. 使用成批分配公式生成未过帐的日记帐批
发表于 2011/7/28 14: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生成的时候报错:
行 B:您不能对明细段值执行循环;使用父值进行循环                                                                           行 C:您不能对明细段值执行求和;使用父值进行求和                                                                           
目标行:您不能对明细段值执行循环;使用父值进行循环
  请问高手要怎么解决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8/14 08: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本集 x(用量因子/总用量)
总帐管理系统使用以下格式来表示该等式,等式中的每个因子分别对应于一个单独的公式行。
公式的基本形式为:A x B / C
A:待分摊帐户
B、C:分摊因素,可以是常数,也可以是统计帐户金额
T:目标帐户
O:抵消帐户,与目标帐户形成分录的对应帐户,一般与待分摊帐户相同。
注释:
A、B、C可以为常数也可以为帐户的余额。当为帐户时,要选择每个段值的类型。一般,明细段值类型为常数C,父项段值可以为循环中或总和。当公式需要对某区间段值进行循环时,应选择该区间段值的父项段值,并选择循环类型。若不需循环,仅取某区间的汇总值,则选择总和类型。
循环 (L):请将该类型分配给母公司段值,以将分配给该母公司段值的每个子公司段值纳入公式中。分配程序将对每个相应的子公司段值运行一次公式。您只能对母公司段值使用“循环”类型。
汇总 (S):请将该类型分配给母公司段值,以合计分配给母公司段值的所有子公司段值的帐户余额。例如,如果输入的母公司段值具有五个子公司段值,则分配程序会将这五个子帐户的帐户余额相加,并在每个成批分配公式中使用相加所得的合计额。您只能对母公司段值使用“合计”类型。
常数 (C):请将该类型分配给子公司段值,以使用与子公司段值关联的明细帐户余额。只有存在与母公司段值关联的汇总帐户,您才可以对此母公司段值使用此类型。
输入目标帐户:如果分配公式的结果是正数,则产生的日记帐分录将借记目标帐户并贷记抵销帐户。如果分配公式的结果是负数,则产生的日记帐分录将贷记目标帐户并借记抵销帐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壹佰网 ERP100 ( 京ICP备19053597号-2 )

Copyright © 2005-2012 北京海之大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器托管由互联互通
手机:13911575376
网站技术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83569622   广告&合作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27675401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634043306   咨询及人才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138011526

GMT+8, 2025/11/30 05:37 , Processed in 0.012403 second(s), 1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