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佰网|ERP100 - 企业信息化知识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Y.C.Yang

普法 (总) 法律名词解释一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明权


发明权 :指公民对某项科学技术的研究取得的重大成就所享有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改编权


改编权 :指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竞争权


公平竞争权 :指公民享有利用其智力成果在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竞争的权利 。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软件保护权


软件保护权 :指网络所支持,容纳,传输的各种系统程序、应用程序等程序应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C.Yang 于 2009/3/29 10:17 编辑

软件发表权



软件发表权 :指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决定其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软件继承权


软件继承权: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的继承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第八条规定的权利。继承活动的发生不改变该软件权利的保护期。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发生变更后,由合法的继承单位享有该软件的各项权利。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发生变更,不改变该软件权利谋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标权


商标权 :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设计、有意识的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


劳动法 :是规范劳动关系及其附随的一切法律关系的法律制度总称。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就业权


劳动就业权 :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失业救济


失业救济 :指国家或社会为丧失享受失业社会保险待遇的失业劳动者提供 现金帮助的一种救济方式。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休息权


休息权 :指劳动者在行使劳动权的过程中,为保护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根据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而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权


退休权 :指公民享有到达一定年龄之后,回家休养而其所属单位或者国家不停发工资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 :是按照不同职业岗位的要求,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职业知识与实际技能培训和训练。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权


劳动权 :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进行劳动的权利以及按公民工作、劳动中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 :是人民法院依法向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征收的费用。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撤诉


撤诉 :指原告或上诉人自立案到宣告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经人民法院准许而终结诉讼的法律制度。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就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基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人管辖权


对人管辖权:“对物管辖权”的对称,英美法对司法管辖的一种概念,可以对诉讼当事人作出的命令,其采取行为或不行为判决的管辖权,涉及到钱财的判决,或命令诉讼当事人采取特定行为的判决,均以此为据,按照习惯法,此种管辖权,只有在本国或本州境内向被告直接送达传票或被告本人服从管辖时才开始生效,成文法把该规则大为放宽,只有被告的住所,居所,国籍,侵权行为地,营业地等在本国或本州境内或与法院所在地国(州)有某种合理地最低限度地联系时,也可对在外国或外州的被告发出拟制的传票行使管辖权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0: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 :指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就上诉案件作出的判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壹佰网 ERP100 ( 京ICP备19053597号-2 )

Copyright © 2005-2012 北京海之大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器托管由互联互通
手机:13911575376
网站技术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83569622   广告&合作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27675401   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634043306   咨询及人才点击发送消息给对方138011526

GMT+8, 2025/11/30 10:20 , Processed in 0.017427 second(s), 13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