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_NIU 于 2013/8/19 19:33 编辑
分割评估标准的用途,主要用于同一物料,因不同来源(例如国内供应,国外供应)或因不同状态(例如新产品,破损品),而价值不同的情况.分割评估功能使得同一物料允许有不同的评估类和不同的价格.C企业存在如下的业务情况,销售发货的产品,当月并不一定能同步开票. 销售发货产生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开票产生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某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如果销售发货与开票不同步,会计分录的结果是收入与成本不同步,最终使得损益表反映的内容不准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财务要求如果销售发货与开票不同步的,销售发货出库时,不能结转成本,而是将库存商品转换成发出商品.相应的会计分录变成:
销售发出时产生的会计分录: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等开票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开票产生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某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就库存商品转换为发出商品该业务背景,设计了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A方案:
在系统中配置销售工厂,生产入库发生在生产工厂中.如果销售发货与开票同步,则直接从生产工厂进行销售发货并进行后续销售开票.如果销售发货与开票不同步,则首先从生产工厂向销售工厂移库,销售工厂设置不同的评估类对应发出商品会计科目,实现移库时,产生会计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销售开票时,同步结转销售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 A方案的实质,在生产工厂与销售工厂,同一物料设置不同的评估类,通过工厂间转库实现评估类的转变,进而实现会计科目的变化.
该方案的缺点:同一物料需在生产工厂和销售工厂进行维护,工作量较大,且需在不同的工厂中,价格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工厂间移库产生价格差异.
该方案的优点:查询方便,销售工厂的库存,即为发往客户,但未开票的销售业务.
B方案:
新增一物料编码,在开票与发货不同步的情况下,进行物料编码的转换,实现会计分录的变换要求.
B方案的实质,在同一工厂内,通过不同的物料,设置不同的评估类,通过物料的转换来实现评估类的转换,进而实现会计科目变化. 该方案的优点:操作简单.但新增的物料,需与转换前物料基本单位一致,价格相同,避免转物料号的时候产生价差科目.
该方案的缺点:违背ERP系统一物一码的原则.
C方案:
启用分割评估功能.在系统通过自动记帐设置评估类A对应会计科目为库存商品;评估类B对应会计科目发出商品.在销售发货与开票不同步的业务,通过物料编码转换的系统功能,实现会计科目的转换. C方案的实质与B方案类似,同样是通过物料转换的方式来实现会计科目的变化,只不过实际上不转换物料编码,通过分割评估功能实现同一物料编码评估类的转换. 该方案的优点:操作简单.无需新增工厂代码(A方案)和新增物料编码(B方案). 该方案的缺点:在生产入库及出库时,需输入分割评估的批次,启用分割评估后物料主数据需维护多次. D方案: 关于销售收入与成本不同步的解决方案,通过销售配置同样能满足C企业的需求. 发货过账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销售发票时,产生两笔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某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C企业最终采取了C方案.这个问题在许多企业是存在的,初步了解税务部门是要求只要货物发出,就要进行开票的.注意以上讨论的业务不同于销售寄售(如果销售走代销,货物先发,代理商待销售后再通知企业企业开票,这种业务属于寄售业务),本文讨论的业务背景是货物发出,由于特殊原因(例如价格暂时未确定,数量等确定),而不能及时开票的业务. 另,关于SAP系统分割评估的功能(第36章:分割评估功能的启用),以前的博客中已有论述,可参照以前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