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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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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09: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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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讲,异业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行业的企业通过分享市场营销中的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种营销策略。“异业”是与“同业”相对应的概念,代表不同行业。因此,异业合作的核心包括两方面,其一是营销主体为不同行业的企业;其二是以合作的方式进行营销。
  其实所谓“异业合作”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总结,就是取长补短和强强联合。由于不少传统行业在形成了固有的盈利模式之后,市场空间和营销渠道相对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需要开拓新的市场和营销点。在这种情况下,希望参与到新兴的行业也就成为这些行业的共同想法。
  在异业合作方面,首先要考虑合作的目的,是要销量还是要做品牌推广,目的不同选择的行业方向肯定也不相同。比如软件行业,更好的合作就是与硬件厂商的捆绑,会在销售上取得明显的效果。
  除了捆绑产品资源外,渠道资源的捆绑销售也是一个良好的途径,所谓渠道之间的合作,就是合作双方通过开放各自的渠道资源,或者是开放销售渠道让合作企业的产品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或者是开放产品展示渠道,为合作企业的产品提供更加宽广的展示平台,通过渠道资源的共享实现自我产品的销售。这些都是可以考虑的合作途径。
  一般来讲,目标消费者部分或者全部重合,是异业合作的基础,若没有交集,一切都将无从谈起。在现行的案例中,IT行业和快速消费品的异业合作算是比较多的。比如Acer曾经和康师傅,联想与可口可乐的合作等。
  异业合作和SCDP的概念基本一致。SCDP是英文缩写,SC- the Same Customer ,也就是“同一客户群”,DP-Different Products指“不同的行业或产品”。

该贴已经同步到 纵横四海的微博
发表于 2012/1/30 12: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极易形成行业垄断和潜行交易,中国以前曾禁止国有企业的异业合作,现在已经放弃了。

来自 段新乙 的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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