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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用的会计年度变式为K4, 现2004年的审记已完成,需对2004年进行帐务调整.
请各位老师指点, 如何在2004年补充记帐,是用13-16的特殊期间吗? 13-16期间怎么用?
我们常用的做法就是本公司的业务在正常期间做,审计调整等在13-16特殊期间做处理
在会记处理事时,把会计期间定为13~16, 记账期间定为12就可以了
要把账务过账到特别记账期间应该如下处理:
1.打开记账期间13-16 OB52
2.过账日期必须是 “ 13-16 对应财政年度的最后一个正常月份” 中的一天,如:2004年13-16特别记账日期可以为2004.12.01-2004.12.31中的任何一天。
3.在进行过账时一般在F-02/F-22/F-43中处理,记账时注意修改 "期间".
补充一下, 准确地说应该是记帐会计年度(有这样的fiscal year varaint,自然年跨俩会计年度的)最后一个期间(期间和月是俩回事,SAP一般总帐是12+ 4SPL,在SPL的extended leder中最多可使用365个期间,从技术角度来讲,这意味着)的任何一天. OB13中不是有24, 53的fiscal year variants吗?
顺便侃砍表GLT0, FS10N看的,有HSL01-HSL16->transcatin currency(document curerncy), TSL01-TSl16:summary local currency amount . carryford不过是将amount 到HSLVT(TSLVT) ,如果carryford 彻底失败, 考虑使用程序自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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