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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SAP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往来账务互清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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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07: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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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贸易伙伴,既是客户也是供应商,那么系统能够支持这种互清的方式。需要分别对于客户和供应商进行维护:
客户的主数据上维护着供应商的信息

t1.jpg

公司代码层需要选择clearing with vender的标识(备注:只有在customer的一般数据中维护了vender以后,这个选择项才会出现,否则不会出现)

t2.jpg
同样的,在vender方也需要维护对应的customer的信息。
维护好以后,再进入到收款清帐,就能看到清vender,能看到customer的信息
t3.jpg
同样在清customer的时候,也能够看到有vender的信息:
t4.jpg
发表于 2013/4/17 13: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讲的很好,多谢了
发表于 2013/4/23 11: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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